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業務指南
1.人事檔案接收
服務對象:1)人事檔案存放于安慶市外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檔案管理機構,且在安慶市區落實工作單位(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為安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或其他流動人員;2)與在安慶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央企、省屬國企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且暫無工作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提交材料:1)應屆高校畢業生請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或用人單位已蓋章的就業協議書原件;2)在安慶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央企、省屬國企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且暫無工作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請提供離職證明原件;3)人事檔案存放于安慶市外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檔案管理機構,且在安慶市區落實工作單位(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為安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動人員請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近期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含姓名、期限、公章等內容)。
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辦理地址:安慶市市府路7號人才市場大樓二樓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窗口。
辦理依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人社部發〔2021〕112號)。
辦事標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范》(GB/T32623-2016)。
網辦流程:安徽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網上辦事大廳-檔案轉入申請-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注:符合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檔案接收條件的流動人員可直接在網上申請開具調檔函,憑調檔函向檔案所在單位申請將本人人事檔案轉至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若現檔案存放單位已開通跨省通辦業務,系統將直接推送調檔函,無需個人下載打印后再次向現檔案存放單位申請檔案轉出。
咨詢電話:0556-5347289,5347287。
溫馨提示:
1)嚴禁個人自帶檔案(單位專人送達,請持單位介紹信、送檔人身份證原件或工作證原件);2)接收的檔案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規范,檔案轉移手續必須完備,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檔案將予以退回;3)原檔案保管單位須開具《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以明確人事檔案原保管單位、轉遞后的保管單位、轉遞時間和轉檔緣由;4)在確認原存檔單位已將個人檔案寄出15個工作日后,請登錄安慶人才網(www.hongguanglvye.com.cn)“到檔確認”查詢檔案是否到達或撥打咨詢電話查詢。
2.人事檔案轉出
服務對象:人事檔案托管在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流動人員。
提交材料:調檔函原件。
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辦理地址:安慶市市府路7號人才市場大樓二樓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窗口。
辦理依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人社部發〔2021〕11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簡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75號)。
辦事標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范》(GB/T32623-2016)。
網辦流程:安徽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網上辦事大廳-檔案轉出申請-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咨詢電話:0556-5347289,5347287。
溫馨提示:
- 流動人員因升學、就業、落戶等原因需將檔案轉出本機構的,可在網上申請轉檔,不必親自到本機構辦理。檔案嚴禁個人自帶;2)單位專人取檔,請持單位介紹信、取檔人身份證原件或工作證原件。本人不能領取個人檔案;3)單位委托的人員辦理檔案調動時應先辦理好離職手續或單位同意調檔,轉出時需提供離職證明或同意調出證明;4)黨員關系在我中心流動黨員支部的先將黨組織關系轉出后再申請調檔。
3.人事檔案相關證明出具
服務對象:人事檔案托管在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流動人員。
提交材料:無。
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辦理依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人社部發〔2021〕112號)。
辦事標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范》(GB/T32623-2016)。
網辦流程:安徽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網上辦事大廳-出具相關證明申請-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辦理地址:安慶市市府路7號人才市場大樓二樓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窗口。
咨詢電話:0556-5347289,5347287。
溫馨提示:
1)可依據檔案記載出具各類與檔案相關的證明,包括存檔證明、現實表現證明、同意調出證明等;2)相關證明嚴格依據申請人檔案記載的內容出具,檔案已轉出的,不再開具任何證明。
4.檔案材料利用
服務對象:人事檔案托管在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流動人員。
提交材料:無。
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辦理依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人社部發〔2021〕112號)。
辦事標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范》(GB/T32623-2016)。
網辦流程:安徽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網上辦事大廳-檔案材料利用申請-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辦理地址:安慶市市府路7號人才市場大樓二樓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窗口。
咨詢電話:0556-5347289,5347287。
溫馨提示:
辦理社會保險、退休、工齡認定及考研、評職稱等事務需要復印相關檔案材料的,可要求工作人員查閱并復印相應檔案材料。
5.檔案材料的收集和歸檔
服務對象:人事檔案托管在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流動人員。
提交材料:需歸檔的檔案材料原件。
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辦理地址:安慶市市府路7號人才市場大樓二樓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窗口。
辦理依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人社部發〔2021〕11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簡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75號)。
辦事標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范》(GB/T32623-2016)。
咨詢電話:0556-5347289,5347287。
溫馨提示:
1)歸檔材料應為辦理完畢的正式材料。材料內容應完整齊全、規范真實、文字清楚、對象明確,并有承辦單位或個人署名及形成材料的日期。歸檔材料規定由單位審查蓋章的,應有單位公章;2)歸檔材料的文字應是鉛印、膠印、油印、打印或用藍黑墨水、墨汁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純藍墨水和復寫紙書寫;3)歸檔材料應為原件。特殊情況存入復印件的,應由材料原件保管單位注明并加蓋公章(一般不得用復印件代替原件存檔);
4)歸檔補充材料應嚴密包封并加蓋密封章;5)學歷晉升材料歸檔。國內學歷需提供密封好的學籍檔案及相對應的學歷認證報告(可登陸“學信網”在線打印“電子注冊備案表”)復印件,國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復印件。
6.人事檔案查閱(政審)
服務對象:人事檔案托管在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流動人員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工作人員及因公務需要審查相關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單位工作人員。
提交材料:單位介紹信原件。
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辦理地址:安慶市市府路7號人才市場大樓二樓安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窗口。
辦理依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人社部發〔2021〕112號)。
辦事標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范》(GB/T32623-2016)。
咨詢電話:0556-5347289,5347287。
溫馨提示:
1)屬于以下情況的可進行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查閱:公安、檢察、法院、紀律檢查、監察、國家安全等國家機關因偵查、審理等需要查閱有關人員的檔案;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招考錄用審查需查閱有關人員的檔案;社保機構辦理退休手續時審查需查閱的檔案;2)查閱單位應派2名以上專人(中共黨員)進行人事檔案查閱。任何人不得查閱本人及其親屬的人事檔案;3)查閱檔案應在現場查閱;4)查閱者不得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材料,對檔案內容應嚴格保密,保障個人隱私不受侵犯。不準從中抽走檔案材料,不準交無關人員和存檔人員本人翻閱,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追究法律責任;5)查閱檔案時應愛護檔案,注意保持檔案整潔,保證絕對安全。嚴禁在閱檔時飲食、吸煙,損壞檔案;6)需要摘錄檔案內容的,應征得檔案管理部門同意。對摘錄部分,由檔案管理人員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寫明出處及日期,并加蓋公章;7)不得擅自復印、拍攝檔案內容。確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應說明理由。經檔案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復印。復印的材料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出處和日期,并加蓋公章。